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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供电局反窃电及保护电力设施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清远供电局反窃电及保护电力设施宣传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清远供电局反窃电及保护电力设施宣传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

清远供电局反窃电及保护电力设施宣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清远供电局反窃电及保护电力设施宣传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服务地点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招标范围:以现场活动、公众号推广、主流媒体(电视台、电台)视频、音频投放、现场新闻追踪播报、宣传海报印制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电力设施保护基本常识以及窃电行为的安全隐患,树立正确的用电导向,为严厉打击、惩治窃电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清远供电局本部标段,清城标段,连山标段、清新标段、佛冈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广告设计、制作、活动宣传等相关内容

(3)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项目所在地方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需现场递交资料报名)

(1)投标报名申请表、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各单独递交原件一式一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同类项目业绩及其他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提交的报名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需盖章并提供原件校核。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如果报名资料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支付标书费,标书费发票请投标人带上缴费凭证自行到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开取。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俊梓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c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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