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调试及性能试验招标,具体如下: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CHDTDZ062/16-TS-0201 |
调试及性能试验第二次公告A标段 |
3010 |
24 |
CHDTDZ062/16-TS-0202 |
调试及性能试验第二次公告B标段 |
3010 |
20 |
四、 公司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6×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3、本期规模:本期建设规模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4、建设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村北
(二)项目进展情况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于2015年9月10日获山东省发改委核准(鲁发改能源[2015]950号)。
(三)计划工期:
本工程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投运,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19年3月31日前投运。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m.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用资质要求
(1)具有火电工程调试特级资质;
(2)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3、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调试总工程师必须是国家一级调试总工程师。并且近5年在此岗位上国内至少有1个600MW级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机组投运业绩。
4、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承担过国内(已经投产)600MW级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机组调试和性能试验业绩。投标人业绩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6、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7、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方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请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7月26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7月26日17时整止。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