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行情 » 正文

贵州修文等项目钢筋、钢绞线、型材、水泥、粉煤灰、速凝剂、电缆槽、预埋件、护轨扣件、连接件等物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17:30前报名购买。1.1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修文等项目钢筋等物资集中招标采购资金已
  1.招标条件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17:30前报名购买。
 
1.1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修文等项目钢筋等物资集中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集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1.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见附件二。
 
2.3需求明细:见附件四。
 
2.4技术规格书:见附件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标书的投标人,需提前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对拟参与包件电商平台操作响应。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17:3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并根据所购招标文件包件售价,将购招标文件款足额现金转入招标人帐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任何非投标人名称汇款,否则概不退还。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5日10时00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时间:2017年8月15日10时00分。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王 清
手机:18810099894,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国家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钢筋

GJ-01

1325

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修文县堡生路、堡寨路工程项目部

500

3

2

钢筋

GJ-02

5750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开商业项目部

1000

12

3

钢筋

GJ-03

2381.8

中铁二局集团建筑有限公司北大资源·博雅公馆工程项目经理部

1000

5

4

钢筋

GJ-04

18921

西安地铁5号线二期工程D5-GC-TJ2标项目部

3000

20

5

钢筋

GJ-05

4789.3

中铁二局南宁连福-安吉立交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000

9

6

钢筋

GJ-06

14996

中铁二局四公司云南大理岭湾房建项目部

3000

20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两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7.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筋不能贴牌。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资料。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钢绞线

GJX-01

732

西安地铁5号线二期工程D5-GC-TJ2标项目部

500

2

2

钢绞线

GJX-02

2108

中铁二局郑万铁路重庆段土建1标二分部

1000

5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生产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近三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型材

XG-01

1603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兴泉铁路XQXN-2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500

4

2

型材

XG-02

866.63

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站前工程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500

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7.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能贴牌。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资料。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水泥

SN-01

12300

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站前工程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500

3

2

水泥

SN-02

13093

中铁二局四公司云南大理岭湾房建项目部

500

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含有低碱水泥的包件需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7其它要求:.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水泥中标人必须使用供应商投标授权厂家的产品。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资料。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粉煤灰

FMH-01

12701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兴泉铁路XQXN-2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1000

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有铁路、公路、市政、房建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7.其他要求: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含与电厂签订的总经销协议复印件),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速凝剂

SNJ-01

666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兴泉铁路XQXN-2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1000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速凝剂年产量不低于1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规定,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同时需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TB1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J1155-2011)的相关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近两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投标人是生产厂,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电缆槽

DLC-01

18218

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站前工程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1000

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范围需涵盖电缆槽。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投标物资成产能力(不接受代理商)。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近两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SMC电缆槽供货业绩总量不得低于15万米(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内容需涵盖电缆槽,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且必须满足铁总运2014[245]号文要求的检测单位是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信号产品检验站,取得复合材料(SMC)电缆槽CRCC认证证书。

6.财务能力要求:电缆槽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7.其他要求:复合材料(SMC)电缆槽(含槽盖)包含安装,生产厂需具备相关安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使用具有相关安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所有权利义务均由投标人承担。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预埋件

YMJ-01

108908

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站前工程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1000

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包件中有中铁路总公司要求CRCC认证的物资应提供通过认证的CRCC证书。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近三年有国内城市轨道(不含港澳台)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具备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明,最近5年及以上国内相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不少于5km供货使用评价良好业绩或高速铁路正线使用评价良好业绩(两个及以上已开通运营项目)。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护轨扣件

HGKJ-01

块、个、套

33572、10716、67531

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站前工程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1000

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包件中有中铁路总公司要求CRCC认证的物资应提供通过正式认证的CRCC证书。

3.供货业绩要求:扣件中的弹条、垫板厂家必须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三年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或国铁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扣件其它部件有三年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或国铁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连接件

LJJ-01

套、块

13662、4554

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站前工程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1000

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包件中有中铁路总公司要求CRCC认证的物资应提供通过正式认证的CRCC证书。

3.供货业绩要求:扣件中的弹条、垫板厂家必须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三年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或国铁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扣件其它部件有三年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或国铁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7.其他要求:投标人是生产厂,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