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00MW级)工程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地点: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
1.2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电梯设备 |
电梯5台:其中集控楼为一台观光客梯;生产行政办公楼为二台普通客梯;宿舍楼为二台普通客梯。 |
台 |
5 |
说明:
1、供货时间:所有设备于2018年1月15日前到货,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签订合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二、质量要求
满足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00MW级)工程项目电梯设备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按招标内容提供货物、安装及服务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其委托的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3、投标人若是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其委托的电梯安装单位(需提供委托协议)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同时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电梯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资质文件。
4、同一种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报名;
5、投标人拟派该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6、业绩要求: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的产品必须在近五年有承担省市重点项目,如火车站、飞机场、发电厂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以投标文件中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必须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签订的同类产品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所供品牌的制造商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一年销售额达到80亿(人民币)或以上(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四、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22日9:00起至2017年7月28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代理商还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安装委托协议若涉及)、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41元。
4.5.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