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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炉渣石子煤销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炉渣石子煤销售项目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炉渣石子煤销
       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炉渣石子煤销售项目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炉渣石子煤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将军帽村华能罗源电厂厂区内,本次公开招标工作将招标1家销售单位负责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炉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生产的石膏、炉渣石子煤产量的销售工作,投标人需自备运输、转运工具,自行配置转运人手及取石膏、炉渣、石子煤现场的清洁工作。

项目投标人需同时承担以下工作:

1. 项目投标人需承担本厂石灰石的转运工作,即从本厂重件码头转运石灰石到本厂石灰石堆场;以及转运和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的清洁工作,转运石膏过程产生的污染清洁工作;,投标人需自备至少2辆专用车辆及相应人手,投标人需在24小时内具有转运一船石灰石的能力,转运费用为6元/吨(含税),按照实际转运量结算。

2. 项目投标人需负责石灰石加仓工作,投标人自备车辆及专门负责加仓工作人手,在厂区内24小时随时候命,具有2台机组连续满负荷运行连续加仓能力,加仓费用为3元/吨(含税),按照实际加仓量结算。

3. 石子煤现场值班工作:

1.要求投标方委派现场人员应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持有健康证,安全意识强,且具有独立石子煤斗更换能力。

2.石子煤排放应实施24小时值班,每班1人不得少于1 人,总人数4人。

3.投标人应承诺所配备人员必须满足招标方需要,如果石子煤量大或作业人员认为1人不能完成任务时,投标方应无条件增加人员且投标方需自行承担这部分费用,不得因人员配备、调度问题影响磨煤机安全运行。同时投标人需负责石子煤斗处的卫生清洁,石子煤转运过程产生的污染清洁工作。投标人具有1个小时内派车到厂安排转运石子煤、炉渣的能力,上述工作费用为36万元整(含税) (招标人按月支付2.4万元),招标人按实际出勤人数与月份据实结算费用(最多按总4人考勤)。

投标人负责石膏、炉渣石子煤对外销售,石灰石转运及加仓工作,并承担销售和运输过程的所有协调工作,技术规范中涉及工作范围界定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以工作范围不清为借口推诿责任,具体说明详见技术规范。

1.2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华能罗源电厂1、2号炉(2×660MW)生产的石膏、炉渣石子煤。(石膏产量随机组负荷和燃烧煤种变化而变化。本合同周期内预计石灰石转运量3.6万吨,石膏产量6万吨,石灰石加仓量3.6万吨,炉渣10万吨,石子煤少量(约6千吨),投标人需对石膏、炉渣石子煤销售价格进行报价。

上述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作承诺。项目实际投产日期可能受国家政策影响推迟或延期导致石膏、炉渣石子煤产量大幅减少,投标人需自行评估政策方面的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招标人对因国家政策造成的投产延期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可能因煤种变化或发电小时数变化导致石膏、炉渣产量大幅增加,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否则视同违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明确经营许可的具有购销建筑材料、石膏或加工石膏产品企业、具有购销炉渣、石子煤或加工炉渣、石子煤产品企业。

2.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

2.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年均销售量不少于2万吨石膏或炉底渣;

 2.承包省内外火电机组石膏销售或炉底渣;

3. 生产销售相应当量的石膏制成品或炉底渣制成品。

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意凭证证明:炉底渣、石膏、石膏产品购销处置合同扫描件、承包电厂石膏、炉底渣购销合同扫描件、转运单据、结算单据、发票等可用来证明石膏、炉底渣购销材料(同一个项目,重复提供证明的,不重复累计计算)。

2.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5 在国家、行业中无不良记录,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25日9:00起至2017年7月29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起至2017年7月31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51元/标段。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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