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陈翔路站
工程项目(二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陈翔路站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商品混凝土的集中采购进行二次邀请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关于印发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铁四程[2017]136号。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静华村德园路与陈翔路交界处。本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桩基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结构、钢结构、既有区间、变电所机电接口改造工程,含新增设备支柱、设备基础,既有结构改造开孔,既有结构切割等以及既有区间监测等。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工程总造价10069.78万元。项目施工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4供应(厂)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4.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6首先在网站(
)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4.7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网站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包件进行响应(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
5.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17:30分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
5.3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
7年
7月
26日
17时
30分前登陆网站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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