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资格: |
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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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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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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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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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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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有能力履行合同。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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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未拖欠民工工资。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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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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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个标包(标段)的投标。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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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履行合同运维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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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纸质版投标文件中附证明已经交纳标书费的依据。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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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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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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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处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市场禁入名单及时效期。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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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电力工程(送变电专业)施工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外省企业必须在贵阳电监办有效备案;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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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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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项既为资质要求也为废标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