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的为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郑常庄电厂工业电视系统改造项目。包括该系统的功能、结构、性能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和调验等方面。
具体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和附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110/17-SB-0101 |
工业电视系统改造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800 |
四、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五、工程概况:
5.1 项目名称: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工业电视系统改造项目。
5.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4 供货周期: 供货时间: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高清监控系统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工作。
5.5 供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82号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六、本次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7.2 投标方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3 具有3家以上电力企业使用业绩,拥有成熟的市场案例。
7.4 投标人企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
7.5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6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7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7.8 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8月3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8月3日17:00时整止。
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一定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的购买,否则将不能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