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大丰(4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办公用房装修与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江苏大丰(4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办公用房装修与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的委托代理机构对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江苏大丰(4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负责对位于大丰区大丰港区世纪广场1#商业楼15室、16室、112室及211-214室房屋共1076.4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进行装修和改造,装修成果需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法律纠纷,未有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不得和有不良记录。
2.1.3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4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局或建设厅或住建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31日9:00起至2017年8月4日17:00止,登陆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