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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南岗刘村合村并城一期安置区建设 安防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用地面积为48210.1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4932.97平方米,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杏园路以东、芦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用地面积为48210.1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4932.97平方米,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杏园路以东、芦庄路以南、南岗路以西、豫一路以北。

2.2 工程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南岗刘村合村并城一期安置区建设项目安防系统工程。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壹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 投标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境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专业施工服务队伍。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中心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承诺书)。

3.6 投标人20147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7 0731日至 2017 080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30(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QQ:3490895071

邮箱:3490895071@qq.com(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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