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发电34#炉炉后专项整治防腐施工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
2、招标内容:34号炉炉后专项整治防腐施工。
工程概况: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距广安火车站
招标内容:34号炉炉后专项整治防腐施工,总计防腐面积为15195.87㎡;更换花纹踏步板10.26㎡;更换花纹钢板129.6㎡;更换栏杆525米;更换照明灯杆130米;更换格栅板50㎡;更换雨棚不锈钢排水槽25米;伸缩缝排水沟更换38米;更换彩铝岩棉夹芯瓦326.8㎡。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的采购、存储、运输、转运、除锈、油漆涂装以及其他设施更换施工,也包括施工的各种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搭设的脚手架、吊架、清洁等措施)。除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外(招标方负责提供的材料为丙烯酸聚氨酯磁漆756Kg和环氧富锌底漆1200Kg),其余材料为投标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格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防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本次招标项目类似防腐业绩至少3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联系人方式);
4、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近5年应具有一项及以上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防腐业绩,同时必须提供业绩单位详细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
3、投标人资格证书(许可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报名授权委托书。
5、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7日。
3、获取标书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