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庆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龙洞河流域下辖四个梯级电站,分别为龙洞一级电站(2*400kw)、龙洞二级电站(2*500kw)、龙洞三级电站(125kw)、龙洞四级电站(250kw)。龙洞河四个梯级电站全部于2000年之前投产,且此次四个梯级电站电站均列入“十三五”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站。
龙洞四级电站位于黄莺乡群力村一社东虹桥,引用龙洞河右岸一级支流——蔡家沟水发电,由武隆县巷口镇政府建设投资,于于1995年4月动工,1998年7月年投产,四级站引水渠总长1000m,改造前设计引用流量0.53m3/s,设计水头75m;装机1台,容量250KW。为无调节引水式电站。本次改造后设计引用流量1.1 m3/s,设计水头75m,装机630KW。运行方式为“无人值班,少人值守”。
龙洞四级站工程,总工期为5个月。引水工程(包括干渠、支渠等)、前池、四级电站主、副厂房、压力管道支墩、尾水渠、生态改造工程、主料场、渣场和临时便道等。
主体工程工期自 2017 年 9 月至 2017年 2月底,工期5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1.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3同时具有一个以上与采购工程的规模相类似工程(相似、引水系统、厂房)的施工经验。近5年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4通过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1.5企业财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2000万元。
1.6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凡符合资格的施工单位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投标人除了应提交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表和主要施工设备表外,还应按本款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件(含安全许可)的复印件及其相关证明。
(2) 近期完成的类似本采购工程的工程情况。
(3)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
(4) 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附审计报告),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
(5) 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
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本项目投标提交两份和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5、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如有发生,则该单位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