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招标范围
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1.3 投标申请人或投报产品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1.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6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10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在1600万元及以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在 万元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在1600万元及以上。
2.2.2 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完善的ISO系列的质量、职业健康和环境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且其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善的ISO系列的质量、职业健康和环境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2.2.3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标的物规格、技术参数,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2.4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须具有近五年内、至少三个电厂(单台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的补给水运行业绩证明,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及合同扫描件(联系人及固定电话),如无法核实此业绩则视为无效。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与事实不符,业主可根据情况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并将其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3.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31日11:00起至2017年8月11日11:00止,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QQ:3490895071
邮箱:3490895071@qq.com(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