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招标范围
尾水电站#1、#2主变设备设备改造的设计、供货和调试验收等。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折算为人民币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设计、生产和制造变压器设备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2.3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容量4000KVA、6.3KV电压等级及以上双绕组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生产业绩不少于20台,需提供业绩合同(含供货清单),且投标人供货的电力变压器无任何因设备质量或工艺问题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
2.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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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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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变 S11-M-4000/6.3±2x2.5%/6.3kV Dy11 户外三相油浸自冷铜绕组低损耗无载调压变压器 |
2 |
每台机组一套,含本体及所有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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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备品备件 |
1 |
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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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用工具 |
1 |
两台机组公用一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