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专职消防队委托服务。
项目地点: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
三、招标内容
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专职消防队委托服务。服务内容:国家及地方专职消防队所属职责任务。服务目标火灾出警率100%,确保专职消防队配置灭火装备及公司配备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协助甲方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满足国家及行业要求。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及其以上同类业绩,同类业绩必须涵盖消防灭火服务项目(须附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5.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6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7.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1日9:00起至2017年8月5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7.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7.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日9:00起至2017年8月7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7.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7.5.5招标文件费:1051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