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大气污染防治),且该设计资质证书中注明可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具有氧化镁脱硫工程的同类业绩至少3个及以上,并已经安全、正常投入运行,且无不良投诉(要求提供盖有业主方公章的业绩证明有关材料);
4.5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请持以上证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公司报名,并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进行登记备案,开标时请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1时间: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发售,下同);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QQ:3490895071
邮箱:3490895071@qq.com(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