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物业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服务期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现有办公楼(4层)(含公用卫生间4间)、招待所(3层)(含公用卫生间1间)、车队楼(2层)(含公用卫生间1间),面积共约6589.4平方米。办公楼、招待所区域室外面积约8060平方米,就餐面积约320平方米(可容纳180人就餐)。现场办公室约1466平方米(含公用卫生间2间),现场办公区公共区域室外面积约1260平方米。新建公寓楼(约8451平方米)、宿舍楼(约2358平方米)、办公楼(约4225平方米)物业陆续投入使用,具体时间待定。
1.2 招标范围
物业服务包括本项目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会议服务、工程维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办公、现场锅炉房供热服务(供热期),生活区锅炉房供热服务(全年)。职工餐厅服务。
1.3服务地点和服务期
项目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和林发电厂。
服 务 期 限: 2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1)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
(2)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大型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绩;
(3)具有2016年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具有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
(5)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2日9:00起至2017年8月8日17:00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5.4招标文件费:1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