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市西南方向的江津市珞璜镇,地处长江右岸,珞璜镇以东,距离重庆市中心区35km。珞璜电厂一期工程2×360MW发电机组配套设备系法国STEIN公司设计制造的W型火焰、亚临界参数,中间再热、强制循环、双拱炉膛、∏型布置、固态排渣燃煤汽包炉。一期1号、2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自投运以来,发现喷氨格栅可调节性较差,第一层催化剂入口处,氨浓度分布不均匀,对后续设备的正常运行有较大风险。投标方须对其流场进行优化,使流场指标达到招标方要求。计划采用EPC模式进行本次改造。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 本次招标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机组#1、#2脱硝流场及氨喷射系统优化改造 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及调试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
#2机组计划2017年9月1日停机检修,本项目施工工期为30天;#1机组计划2017年11月1日停机检修,施工工期为30天;根据实际停机时间,投标方中标后须倒排改造工期并经招标方认可。
4.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机组)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并具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4.4投标人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6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7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