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工程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G2017-03-1024 发布日期:2017年8月2日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暨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工程监理
2、项目范围: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由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厂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十洪公路北侧,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厂内外。本项目为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台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其配套的烟气净化等辅助设施,本期不再建设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2.128382亿元。
3、招标范围:从施工准备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生产全过程施工、调试监理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还包括竣工资料整理编制、基建档案的验收、交接、性能验收、结算等全过程监理。
本工程中标单位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本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完成本阶段工作。
4、项目地点:安庆市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为履行本监理合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7月起至今,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备2个及以上已投运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监理手册)及投运证明,投运证明为竣工(调试)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或环保验收证明)。
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受聘于投标单位,并至少有2个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副总监以上的监理业绩(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监理手册)加盖公章)。
5、配有不同施工阶段及不同专业所必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务专业)必须具备曾参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的资历。(投标人提供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资料
⑴本文第三条“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⑶本人身份证。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合肥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