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石化热电厂3、5#燃煤锅炉烟气脱硝催化剂招标
一、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7-08-03 10:00:00 至 2017-08-08 18:00:00 (北京时间)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3、5号燃煤锅炉烟气脱硝催化剂)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热电厂3、5号燃煤锅炉烟气脱硝催化剂,技术标准及质量参照技术规格书,交货地点为乌石化,供货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催化剂在90日历日内供货至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格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具有脱硝催化剂再生和回收资质。
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通报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7-08-03 10:00:00 至 2017-08-08 18:00:00 (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3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