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山西省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热供暖工程招标公告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交货期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
(1)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2)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3)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招标范围:本项目按三个包进行招标,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换热机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必须为投标项目产品的直接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产品具有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等;
3.1.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3年的供货经验及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1.4具有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3.1.5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3.1.6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
包二、包三(水源热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必须为投标项目产品的直接生产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具有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等;
3.2.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3年的供货经验及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2.4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3.2.5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携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