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玉溪至磨憨线站前工程YMZQ-1标段起点里程为昆玉线玉溪西站D2K39+800,终点里程为和乐隧道1号斜井D1K13+200,正线全长12.25km;玉溪南至研和车站货车联络线长度4.354km,其中上行联络线长3.119km,下行联络线长1.235km;玉磨并行段等未含在I类变更范围内的相关工程及玉溪南车站等工程。
本标段路基长度5096m,桥梁4座1198.79延长米,公路跨线桥1座107延长米,框架桥8座7684顶平米,涵洞14座971.36横延米,隧道4座8140延长米;3座车站:玉溪西站、玉溪南站、研和车站。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所列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进行供应商注册,成为正式会员,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① 招标文件以发售电子版为主,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②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9日内,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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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投标保证金 |
代理费 |
|
1 |
钢材 |
GC-01 |
吨 |
11934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钢材200万吨及以上,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且综合销售收入平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和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5年以来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须提供2015至2016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9.如代理商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
2000元 |
50万元 |
2.5万元 |
附表1 招标公告附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投标保证金 |
代理费 |
|
2 |
钢材 |
GC-02 |
吨 |
10935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钢材200万吨及以上,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且综合销售收入平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和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5年以来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须提供2015至2016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9.如代理商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
2000元 |
50万元 |
2.5万元 |
附表1 招标公告附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投标保证金 |
代理费 |
|
3 |
型钢 |
XG-01 |
吨 |
938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钢材200万吨及以上,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且综合销售收入平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和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5年以来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须提供2015至2016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9.如代理商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
2000元 |
50万元 |
2.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