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兴安盟阿尔山市
2.2计划设计工期:5天,满足审图需要的地勘报告及审图所需要的资料
2.3建设规模:阿尔山林业局林泉小区总建筑面积16200(商业)㎡,
阿尔山林业局景泉小区总建筑面积183700㎡,其中商业37700㎡,住宅146000㎡
2.4招标范围:阿尔山林业局林泉小区总建筑面积16200(商业)㎡,
阿尔山林业局景泉小区总建筑面积183700㎡,其中商业37700㎡,住宅146000㎡岩土工程勘察。
2.5本项目总投资:5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的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建设方要求,中标单位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分包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列入兴安盟住建局诚信信息体系平台黑名单。
3.3本项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3 日至2017年 8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可以取招标文件。企业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联系人、邮箱、电话、传真),并携带U盘。
获取招标文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岩土勘察专业注册高级技术负责人证书原件,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1名,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付款,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24 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