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电除尘顶部振打器平台台板全部更换,台板采用花纹钢板,材质Q235,厚度4.5mm,台板总面积约1600m2,约40t,投标方负责提供台板更换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负责台板的打磨防腐刷漆;
(2)台板上电缆桥架全部抬高,电缆桥架底部至台板高度不低于150mm,长度约320米;
(3)440个阳极振打器及50个阴极振打器套管、密封及海波轮全部更换,20台整流变底部支撑及套管全部更换;
(4)在电除尘器内部现有通道之上新加装两层通道,通道加装在中部承压件上,共80条走道。每条走道宽度约350mm,长度约8米,材质要求ND钢,配下部垫板支撑。加装通道所需全部材料由投标方提供,长度约640米。
2.2工期要求:工期40天(开工日期以机组实际停机日期及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修类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4)财务状况:
Ø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Ø 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Ø 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经营现金流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5)信誉状况: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6)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
(7)近三年具有3台及以上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电除尘器检修、安装或改造业绩。
(8)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9)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四级承包商或“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