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梨园水电站4条引水道上平段及4#引水道与1#施工支洞堵头部位缺陷处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固结灌浆;
2.化学灌浆;
3.环氧砂浆修补。
六、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
梨园水电站位于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左岸)与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交界河段,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上游与两家人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阿海水电站。电站坝址距丽江市、昆明市、攀枝花市公路里程分别为180km(经鸣音)、686km和455km(经宁蒗)。
梨园水电站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为一级建筑物。工程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旅游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面板堆石坝、右岸溢流道及消力池、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及岸边主副厂房、左岸泄洪冲沙洞等组成。水库库容为7.27×108m3,电站装机容量2400MW(4×600MW)。
2、建设地址:云南省丽江市梨园水电站。
3、工程计划(形象)进度: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总工期27个月。
七、资金来源:由招标人自筹。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经验:近5年内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5.财务状况: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7.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合同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8.主要人员: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2年及以上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兼任。技术负责人应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2年及以上的技术负责人,且技术负责人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兼任。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请各位投标商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顺序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应资质业绩。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2、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17:00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提交
十一、标书购买
选择招标项目标段,点击标书购买(本次招标文件2000元/套),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