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机组为由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4型燃机、2台余热、1台供热蒸汽轮机。
其中,余热设有SCR脱硝装置。尿素热解法制按后通过氨喷射系统进入脱硝系统。但是,#6、#7余热没有设计氨逃逸在线检测仪表,无法对喷氨量进行直接判断。过量的逃逸氨会对余热后续设备的经济、稳定运行产生影响,并且,侧氨逃逸监测,是脱硝催化剂工作情况的重要环保数据和考评脱硝效率的重要指标。有必要增设氨逃逸仪表用于氨逃逸在线监视。经现场调研,#6、#7余热为方形烟道,脱硝装置后有1.8米空位直管段,烟气温度约200摄氏度,具备安装直插式氨逃逸分析仪表的条件。
2.招标范围及供货期限
2.1氨逃逸检测装置数量:2套。需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规程、安装图纸、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2.2供货期限:2017年9月30日。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资格预审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资格审查专项条款(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一)
3.2.1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3项蝶阀供货业绩(2014年1月1日之后),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与客户签订的供货合同)。
3.2.2申请人需保证具备24小时供货能力,保证接到供货通知6小时内送货至生产现场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2.3 2014-2016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提供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