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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广东省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2214号文批准建设

 本广东省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22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资本金,75%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声屏障(隔音屏)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东北部,在花都区的杨荷接入街北高速公路,后与街北高速公路并线接入北兴互通。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增城、从化、白云区及花都区。路线全长44.435公里,全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3.5m(分离式路基宽16.75m)。主要工程有:土石方1700万m3、沥青砼路面85.7万m2、主线桥32座10326米、隧道1座长1500米、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6处等。
2.2 招标范围
注:1、供应数量和时间最终以招标人月度需求计划为准;2、具体规格详见《城市道路声屏障》09MR603中的“2.5m高直壁式声屏障方案II及3.0m高直壁式声屏障方案II”;3、含安装所需的螺栓等所有连接部件及型钢立柱,不含水泥混凝土基础及其预埋件。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货物的生产和销售,需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销售经验,并在人员、资金、运输能力、产品性能、诉讼及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1。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④,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无效。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但同属一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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