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能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54.75万吨,建设2条垃圾焚烧生产线,单台焚烧炉的处理能力要求能连续、稳定地处理750t/d的城市生活垃圾。本文件所列的要求适用于本工程2条烟气净化系统生产线及其辅助设备。
3、招标内容:本文件所列的要求适用于本工程2条烟气净化系统生产线及其辅助设备(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4、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5、交货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日内,提交给设计院的详细设计资料:作为供施工设计用的正式的平、立面布置图,荷载数据;并在30个日历日内提交电动机功率、用水、用气等资料;
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的详细设计,并在7个日历日内提供全部文字资料、图纸给招标方;
中标通知书公示后,在8个月内第1条线供货完毕;在10个月内第2条部供货完毕;在土建交安后6个月内完成第1条线调试,8个月内完成第2条线调试,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各烟气净化线分别投入试生产。
投标方的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方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6、交货方式:交钥匙工程。
1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包括联合体各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为联合体主体)应具有2年及以上烟气处理系统在垃圾焚烧行业运行应用的成功业绩,并具有垃圾焚烧 500吨/炉的烟气处理系统业绩至少1个,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并提供用户证明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为联合体主体)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
1)? 投标人应承诺:提供全套的设备制造图纸,且业主派人参加全过程设计审查;
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1+1)投标,联合体主体是投标产品的设计生产、集成商;投标联合体副体是烟气处理系统工程的安装单位,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明: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4日起至2017年8月2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