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华能原平段家堡风电场2017年4月新能源七大类以外备件采购
2.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对华能原平段家堡风电场2017年4月新能源七大类以外备件采购,备件清单详见招标文件。一年质保,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货。
交货地点:原平段家堡风电场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中标公示截止日前2个月内,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提供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若中标人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2、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13、专项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报名,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家单位报名。
1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7日9:00起至2017年8月1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等材料,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55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