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
项目实施地点:永年区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3、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终会计报表,2017年1月-2017年6月份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报名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3)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终会计报表,2017年1月-2017年6月份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4)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岗位证书;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30至2017年08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