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2017-2019年度物业和保安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2项目概况: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2017-2019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标段二保安服务),主要为郑州新郑综保区(监管区)海关查验中心,检验检疫查验中心和申报大厅等办公场所的保洁及综保区的安保问题(包括围网后的三期安保工作)。
标段二:保安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传达、门卫、护卫、巡逻、车辆、监控值班和秩序管理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预算:二标段180万元/年
2.5服务周期:两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标段二合格的保安供应商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且是经公-安部门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安全防范工作的专业公司,能够提供完善的服务及相应的技术支持。
3.3 标段二合格的保安供应商应具有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服务项目金额不小于100万的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所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6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贯彻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投标报名:
5.1 获取时间:2017年 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