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水电厂2号、3号机组及主阀改造工程机组安装招标公告(二次)
现对该项目2号、3号机组及主阀改造工程机组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业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
三、招标内容:
5.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安水电厂2号、3号机组及主阀改造工程机组技改范围内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安装。包括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所有设备进入工地后的卸车保管以及由工地临时设备存放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装卸、运输和保管;负责设备标识;安装竣工资料的整理和交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工程概况:
6.1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现隶属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位于福建省华安县城境内的九龙江北溪干流的河段上,距著名侨乡闽南“金三角”经济开发区—漳州市约55km,距华安县城约10km,工程于1971年动工兴建,1979年10月1日第一台机组并网发电,1980年4月5日全部建成投产。电站安装有四台混流立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4×15MW,多年平均发电量3.6亿kW.h。
现对2号、3号机组改造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进行安装。
6.2工程设计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6.3工程计划投产时间:2017年12月、2018年12月。
七、资金来源:技改资金。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九、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9.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9.1.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9.1.2、投标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具有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承装(修)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9.1.3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安装,近3年来施工情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二个会计年度( 2015年~2016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9.1.4投标人近3年(截止2017年6月30日)应具有改造安装和大修过各2台及以上15MW及以上同类型水轮发电机组的经历,并有改造安装和检修过类似水电站项目已经安全稳定运行的业绩证明。提供上述设备运行电站名称、机组的详细参数、地址及机组投运时间,以及真实运行情况的说明,并附相关说明资料或有关证明文件。
9.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十、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 年8月14日 16点整。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具体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