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压缩空气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审批【2017】62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

 1.招标条件

本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审批【2017】62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压缩空气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中牟县郑庵镇规划广惠街与双湖大道西北角(郑庵镇郑油磨村)。
2.2项目规模:本工程设计6条处理能力为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中温中压(4.0MPa,400℃),配备3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厂区占地约232亩,投资约21亿元,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飞灰稳定化处理、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压缩空气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6台套额定排气压力为0.8/0.85MPa,排气量不低于52.5m3/min的微油水冷式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及附属压缩空气净化后处理装置,内容包括该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监造配合、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调试、质量保证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循环冷却水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5座水量5000m3/h机力通风逆流式冷却塔成套设备采购,内容包括该系统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监造配合、检验、运输、安装、调试、质量保证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第一标段:
(1)投标人应为压缩空气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品牌设备2012年以来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5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空压机供货业绩或具有至少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压缩空气系统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有效内容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且代理商需获得制造商为本次投标开具的专项授权。
4.2第二标段:
(1)投标人应为冷却塔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2)投标人2012年以来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3个单座水量4000m3/h及以上机力通风逆流式冷却塔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有效内容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3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5每个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一个标段。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须知
5.6报名者原件提交查看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