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林市龙潭区榆树沟88栋楼改造购买征收服务项目招标,已由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人为吉林市龙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3服务期限:以最终实际服务期限为准。
2.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要求并做到优质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9 时 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