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引黄入呼供水取水头部河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引黄入呼供水取水头部河段整治工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备案。招标人为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呼和浩特市段)建设项目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3784.7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项目规模:右岸丁坝工程、右岸护岸工程、左岸护岸工程及河槽清淤工程。
计划工期:2017年09月15日至2018年09月14日,共计365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引黄入呼供水取水头部河段整治工程施工标段 | (1)右岸丁坝工程:丁坝工程为2座,其中1#丁坝长度175.0m,2#丁坝长度100.0m。 (2)右岸护岸工程:护岸总长度1096.0m,坝垛17座;垛间护裆18处,连坝长1096.0m。 (3)左岸护岸工程:护岸总长度616.0m,坝垛13座;垛间护裆12处,连坝长616.0m。 (4)河槽清淤工程:主河槽清淤范围为长750.0m,宽度60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该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nmgslgcjsw.org)建立信用档案。凡未在该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其主要人员资历、代表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可。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01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合格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01购买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公司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可扫描二维码查验);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⑥购买者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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