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引黄入呼供水取水头部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 招标条件
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引黄入呼供水取水头部河段整治工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3784.7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引黄入呼供水取水头部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
2.3计划工期: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14日。
2.4项目规模: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引黄入呼供水取水头部河段整治工程的施工监理。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引黄入呼供水取水头部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 本项目施工标段全过程(包括水保及环境)监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并具有类似业绩(水库工程或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的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该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nmgslgcjsw.org)建立信用档案。凡未在该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其主要人员资历、代表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可。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01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合格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01购买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公司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购买者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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