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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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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 |
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渗沥液处理及南山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改工程(生化处理部分)设备成套采购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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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
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渗沥液处理工程(生化处理部分)设备成套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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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包号,否则,是对01包和02包的共同要求。 2. 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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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
01包:
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为南山垃圾发电厂二期项目,南山垃圾发电厂(以下简称“南山电厂”)一期原有渗沥液处理系统将进行技改。因此,将南山电厂一、二期渗沥液处理系统进行合建,本项目统称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渗沥液处理及南山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改工程。
本项目拟建一套渗沥液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处理的废水包括一、二期渗沥液、卸料平台冲洗水、厂区冲洗水、初期雨水,这些废水全部进入渗沥液调节池混合后再统一进行处理,上述废水最大连续处理水量700 m3/d,另有其他生产废水量约50m?/d,主要包括:膜清洗废水,配药废水,车间冲洗水等;合计废水最大连续处理水量750m?/d。渗沥液处理系统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厌氧+外置式MBR+纳滤+反渗透,主体工艺采用双系列布置,本次招标以超滤系统作为工艺段分界点,具体招标范围见第三章。渗沥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气、脱水污泥、臭气、反渗透膜浓缩液、纳滤膜浓缩液减量化产生的一级物料膜浓缩液均返回电厂处理。渗沥液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水质标准,产水回用于电厂。
02包:
东部环保电厂配套建设一个污水处理站,站内拟建一套渗沥液处理系统、脱酸废水处理系统、蒸发结晶系统。
本次招标范围渗沥液处理系统生化部分,渗沥液处理系统处理的废水包括渗沥液、卸料平台冲洗水、初期雨水等,这些废水全部进入渗沥液调节池混合后再统一进行处理,上述废水最大连续处理水量1400m3/d;另有其他生产废水量约110 m?/d,主要包括:膜清洗废水,配药废水,车间冲洗水等;合计废水最大连续处理水量1510m?/d。渗沥液处理系统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厌氧+外置式MBR+纳滤+反渗透,主体工艺采用双系列布置,本次招标以超滤系统作为工艺段分界点,具体招标范围见第三章。系统产生的沼气、脱水污泥、臭气、反渗透膜浓缩液、纳滤膜浓缩液减量化产生的一级物料膜浓缩液等副产物均返回电厂处理。渗沥液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水质标准。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已投产的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项目,生化段主工艺为厌氧+外置式MBR的BOT/EPC/设备供货业绩,要求渗滤液处理规模在200吨/日或以上。(证明文件: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体现合同双方名称、内容、处理规模、工艺,合同签订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②业主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渗沥液处理技改工程(生化处理部分)设备成套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8.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8.3招标文件售价:01包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贰仟圆整),02包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贰仟圆整),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