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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南澳供电局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第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汕头南澳供电局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第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汕头南澳供电局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第

汕头南澳供电局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汕头南澳供电局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无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无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汕头南澳供电局,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汕头市南澳县    

2.2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汕头南澳供电局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第二次);

2、项目编码:030556MS62170049;

3、项目采用框架招标,逐月按实结算;

4、项目内容: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定期保养、故障维修、车辆大修,共16辆车;5、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依据来源于2017年省公司下达预算;6、中标结果适用于年中调整或新增的同类项目,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共12个月。合同到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续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不划分。(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69 style='margin-left:.4pt;border-collapse:collapse'>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经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一类机动车维修”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的经营范围;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8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8月16日16时00分00秒,登陆中国电力招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采购网()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5日15时00分00秒,地点为汕头市金湖路103号 汕头供电局物流中心八楼(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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