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K1类电缆终端热缩套管
设备数量:热缩管 6300米,热缩套件1080套,热缩管1500根。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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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类电缆终端热缩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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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等级 |
1E/K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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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等级 |
QA1 |
详见技术规格书,《中压电缆终端热缩套管技术规格书》(CP04G9064,A版CFC)、《低压1000V电缆终端热缩套管技术规格书》(CP04G9065,A版CFC)和《核级控制和测量电缆热缩套管技术规格书》(CP04G8331,A版CFC)。
(3)交货时间:2018.1.30
交货地点:DDP交至漳州核电现场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7年8月11日 9:00-8月16日17:00。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B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已受理且经评价可以满足先决条件的,视同满足)。
D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E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G不允许联合体或者代理商投标,只允许制造厂投标。
(4)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投标商务文件”附件1。
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