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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西桥镇雷营子村人民公社大食堂和游乐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编1、招标条件喀喇沁旗西桥镇雷营子村人民公社大食堂和游乐项目已由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喀发改发【2017】186号文件批准,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喀喇沁旗西桥镇雷营子村人民公社大食堂和游乐项目已由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喀发改发【2017】186号文件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喀喇沁旗西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喀喇沁旗西桥镇雷营子村人民公社大食堂和游乐项目监理

  2.2建设

  2.4招标内容:土建、装饰、采暖、给排水、电气及游乐项目娱乐设施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全过程监理。

  2.5项目计划投资额:约487万元。

  2.6工 期:60日历天

  2.7质 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符合建设单位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任职条件,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因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

 3.4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拟派项目总监)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报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监理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6)拟派项目总监任职承诺书。(见附件1)。  

(7)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本公告上述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本人必须到场。

   4.2获取的时间及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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