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龙井市老头沟镇桃源村美丽乡村工程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7]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井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井市老头沟镇桃源村美丽乡村工程项目
2.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道路照明工程、排水沟工程、大门及围栏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老头沟镇桃源村
2.4 计划工期: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企业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4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应承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 2017年8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