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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服务(HZZFCG2017服字167号 )竞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受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受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 HZZFCG2017服字167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编制贺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3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六、谈判竞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竞标单位;
2.具有港口河海工程竞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竞标单位;
3.关联竞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竞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领取)事项(报名同时开始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竞标资格):
1.报名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8 日至2017年 8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①、②两样原件至少提供一样);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领取)事项:
(1)发售时间:2017年 8 月 8 日至2017年8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竞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4 日下午 16 :30 分整。
2、谈判时间:2017年 8 月 14 日下午 16 :30 分竞标截止时间后。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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