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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供电局应急警卫设备购置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清远供电局应急警卫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供电局应急警卫设

清远供电局应急警卫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供电局应急警卫设备购置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清远供电局应急警卫设备购置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8947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清远供电局

1.9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招标结果有效期:180天。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目前反恐形势需要,现决定在清远供电局(本部)直管办公场所、物资仓库及82个变电站采购“安保来访登记系统、安保应急调度3G对讲机 、警卫金属探测器”等应急警卫安防设备一批用于加强安保硬件配备。根据清远供电局生产项目需严格按照《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单位招标采购管理业务指导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单位非招标采购管理业务指导书》、《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商平台采购模块相关工作的通知》(广电物〔2016〕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style='width:100.0%;border-collapse:collapse'>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单价总价)限价( 万元)

服务期(日历天)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1

清远供电局应急警卫技防设备采购项目

1

清远供电局应急警卫技防设备采购项目

3.5774

180

清远供电局

1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69 style='margin-left:.4pt;border-collapse:collapse'>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

经营范围(含电子产品或计算机)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4

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

5

投标人提供“安保应急调度3G对讲机”配套的“PC端对讲机调度软件”符合3项性能要求的承诺书;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8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清远市外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在清远市设置相应的长期固定的经营网点并配置驻点人员,提供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证明资料,如因不符合条件未能按规定提交相关手续证明资料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1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8月15日16时30分00秒下载加盖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成功之后,需在2017 年08月16 日16 时30 分前由报名单位法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22号金逸雅居3栋305)进行现场审查,所有资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从2014年1 月1 日至今承担过的1 份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

(3)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

注:核查时间为每日的9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14 时00 分至16 时30 分。如有什么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如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或核查不符合招标资格要求,其投标将被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3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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