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汽运分公司车辆运输服务-大型货物运输项目招
招标范围
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汽运分公司为满足生产需求,进行本次车辆运输服务公开招标,本标段为其中大型货物运输服务(含驾驶员)。车型数量及服务期限详见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 资质条件: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若投标方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② 投标人企业营业范围中须具有汽车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须具备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
③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须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通过车辆年检的车辆。 每辆车须固定配置一名驾驶员,投标人须提供每辆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性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驾驶证、保险单复印件。
④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和人员的相关资质,须与招标的车辆数量相符合。 投标时暂无法满足车辆数量的投标人,须在中标后15日内购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新车辆并办妥行驶证、保险等,同时 配足相应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⑤ 投标人须提供 车辆运输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信誉要求:
①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 近三年所提供的服务未出现重大服务事件,所提供的服务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③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4) 其他要求
① 投标方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的 每部车辆对第三者保险保额达到100万元。
② 投标方所报车辆中,非投标方自有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 ,确保本招标文件服务期内具有使用权。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8月10 日至 2017 年 08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下午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手机:176006922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3490895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