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凤台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监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TS2017-0131-00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凤台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凤台中学院内。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教学综合楼施工,地上五层,建筑高度为18.95米,建筑面积约4551.25m2。
2.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4月1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监理最高上限价1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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