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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监狱河源监狱服刑人员个人购物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受 广东省河源监狱的委托,对 河源监狱服刑人员个人购物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

 受 广东省河源监狱的委托,对 河源监狱服刑人员个人购物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5-201016-0035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监狱服刑人员个人购物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92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名称 月采购预算(人民币) 供应期
广东省河源监狱服刑人员个人购物采购 约108万元/月 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注:1.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采购用户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所需物资按监狱需求分期分批供应。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
2)2017年或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我单位只接受通过以下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相关文件原件以备核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无需额外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相应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10日 至 2017年08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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