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项目设计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项目设计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司法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莲塘村(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四)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约181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2600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面积4500平方米,包括改造行政楼1400平方米,改造禁毒专区400平方米,新建法治展馆及禁毒展馆2700平方米;改造集散中心、法治公园及宣誓广场13600平方米和供禁毒展览的布展区域。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300万元,设计费用约81.98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书,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设计范围:按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完成惠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项目。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含验收通过)等后续服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减和细化。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书。
(六)质量要求:工程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七)工程设计工期:设计总工期为65天,其中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 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8-11 09:3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7-08-17 16:30:00 |
|---|---|---|---|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7-08-11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7-08-17 16:30:00 |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7-08-18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17-08-21 16:30:00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7-09-06 16: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17-09-06 16:30:00 |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7-09-07 09:0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09-07 11:3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