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招标条件 | ||||||||||||||||||||
天健路(腾飞大街-秋实路)、区间A路(万水泉大街-火炬路)、厚德路(腾飞大街-秋实路)、景明路(春华路-园区南路)、泉丰路(礼贤路-创业大街)、腾飞大街东段(210国道东)、长风路(东方希望大道-红旗大道)、光耀路(西区三路-东方希望大道)、西区三路、四路、五路道路亮化工程已经稀土高新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区财力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稀土高新区2017城建项目道路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
1.本次的建设 工期 180 日历天 计划投资 1200.00万元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开标会议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作为授权委托人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项目保证金收据原件、拟参加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包括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专业类型相同或相近的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原件(必须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造价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表(此表必须提供,未提供做废标处理)、其他需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证书原件及建设工程投标确认单一式4份到开标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健全、不在本单位注册、未年检合格或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同时还需出具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或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包头稀土高新区监察大队关于以往承建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原件,现场未带原件,做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的做无效标处理。中标人的项目经理证件及项目班子人员证件将被押证直至工程结束。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人需去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管理科办理进包备案手续,开标时提供进包备案手续(诚信证明)。若自治区以外的建筑企业已经办理进包备案手续,且仍然在有效期内的,开标前需提交诚信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 |||||||||||||||||||||
| 四、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 2017年08月11日至2017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 |||||||||||||||||||||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 |||||||||||||||||||||
| 五、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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