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西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
1. 招标条件
本扎赉诺尔西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以扎政字(2017)1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城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扎赉诺尔西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全长1.1公里。设计速100km/h,互通立交跨线桥扎赉诺尔新区规划道路上跨海满一级公路。采用30m跨跨越公路,布跨组合4×30,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为柱式墩、肋板台、桩基础。桥面宽度:桥梁全宽26米,双幅设置,横向布置为0.5米防撞墙+25米行车道+0.5米防撞墙;公路等级:一级公路;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2.3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1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3.2.根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2.3.3.根据招标人工作进度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及标段预算等招标资料。
2.3.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暂定3年。
2.4招标控制价:95万元。
2.5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勘察设计、预算编制、标段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路基、路面、桥梁、排水防护及沿线设施等勘察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存在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设计行业(公路)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具有1项及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一级公路及以上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出具项目所地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申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见本公告附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应于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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