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查干补力格苏木所在地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查干补力格苏木所在地道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子王旗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四发改字【2016】116号,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四子王旗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查干补力格苏木所在地道路建设工程包括:
(1)建设规模:本项目1线起点与省道101相接,终点与已建水泥路相接;2线起点与省道101相接,终点至于省道101;3线起点接于2线KO+080,终点顺接自然路;4线起点2线KO+825,终点顺接自然路;5线起点于3线KO+070,终点与自然路顺接,路线共长4.062公里。
(2)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7.5米,路面宽6.0米,土路肩宽2X0.75米,路基设计洪水频率采用1/25,桥涵与路基同宽,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3)路面结构设计方案:1线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2-5线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1月20日。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完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施工标 段号 | 工程名称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HXSG |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查干补力格苏木所在地道路建设工程 | 4.062 | 路基、路面、 桥涵等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要求: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最近5年内(2012年6月至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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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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